大连交通大学信息依公开申请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。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一、受理机构
学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大连交通大学党政办公室。办公室咨询电话:0411-84106969;传真:0411-84606139。 通讯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;邮编:116028。 电子邮箱:xzb@djtu.edu.cn。 受理时间:9:00-11:30,13:30-16:30。
二、 申请方式
向本校提出申请的,申请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填写并提交《大连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样本见附表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、传真、邮件等方式提交《申请表》的,请相应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公开的内容要明确,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,原则上一事一申请。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三、 申请处理
本校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并登记,按照先后次序,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:
1、属于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2、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3、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,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,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、联系方式;
4、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,但能够区分处理的,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,对不予公开的部分,说明理由;
5、申请表填写不完整、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,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、补充,申请人未补正的,视为放弃本次申请;
6、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,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,告知申请人,不再重复处理。
7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答复。
四、处理时限
本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,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;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;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,将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信息公开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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